更多介绍
注意事項
1. 衣物保管︰
(1)時間︰9月17日上午05:00至07:00接受衣物保管。
(2)請將衣物交至各指定帳篷區,比賽結束後憑號碼布至原處領取衣物。
(3)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貴重物品遺失,本會一概不負責。
2. 喪失資格︰
(1)選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能借助他人之幫助競賽,選手應循比賽路徑競賽,不可抄捷徑,或以其他交通工
具為之,違者喪失資格。
(2)所有參賽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別在胸前,以利裁判辨識。未帶號碼布者,裁判有權取消資格。
(3)晶片佩帶方式,請依照說明書指示正確佩帶。不正確佩帶晶片導致無感應時間紀錄之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
3. 若選手出場競賽前,感到身體不適,請勿出場比賽;競賽期間,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比賽,請慎重考量自我健
康狀況,以最佳狀態 參賽,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請自行負責。勉強參賽,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4. 領獎時請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5. 主辦者承辦責任外的理由如颱風天災,而大會中止比賽時參加費用恕無法退回。
6. 參加22.4公里組、10.4公里組及3.3公里組,須確實同意大會各項規定與注意事項 。
7. 9/17比賽當日不接受報到,儘接受特殊情況、意外補正報到(早上05:00~07:30)非大會工作車輛禁止進入會
場,相關問題請詳閱公告。
8. 參賽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
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競賽,否則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大會概不負責。
9. 主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保險,倘若於競賽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金辦理,無其他異議。
10.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1)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
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特別不保事項︰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
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