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報名辦法
報名方式:僅接受網路報名方式《個人報名、團體報名》。
大會保有更改所有參賽禮物品樣式之權利。
報名系統已連結身分證辨識系統,同一人不能重複登錄,請注意不要請別人幫忙報名又自己報名。
原報名團體如已完成報名並繳費完畢,仍須再做加報,可從原報名資料增加名單後,選擇繳費方式並點選【產生繳費帳號】按鈕取得『差額繳費單』後繳費即可。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報名手續完成者不得要求更改參賽項目、更換人名、更換衣服尺寸或退費。
未選填衣服尺寸者,大會一律發給L尺寸。
本活動如氣象局發佈臺灣或本地陸上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活動無法如期實施時,最慢於賽前三日於活動網站及跑者廣場公告補救措施;若活動因上述不可抗力之因素必須宣佈取消時,大會扣除活動相關作業費及匯款費用,退還報名費。
報名問題請洽【樂活資訊】
電話:05-5336010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至下午6點
中午休息時間:12點至1點半
凡報名人數達25人,大會活動當天安排1處休息區。
晶片地墊感應說明
提早起跑或起跑未通過感應地墊者成績無效,鳴槍起跑後超過10分鐘未出發者,為安全考量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為維持跑道順暢,起跑請遵守秩序,避免推擠。
凡未於規定比賽時間內抵達終點者,成績不計。
參與者務必通過起跑及終點感應地墊,才會有成績。
請將晶片平行固定於鞋面上,若晶片與地面垂直會感應不到;未依規定佩帶導致沒有成績,後果應自行負責。
每個晶片內部都有紀錄參與者資訊,是個人專屬晶片,請勿配戴他人晶片。
禁止互換晶片、禁止配帶他人晶片、禁止一人帶二個晶片,違者列為失格,成績全部不予以計算。
本次賽會採晶片計時,成績一律以大會時間(鳴槍)開始計算,大會依選手抵達終點時之時間作為成績依據,沿途如果設有晶片檢查點,選手必須從晶片感應地墊上方通過,若無起、終點與各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及不發給成績證明。
違規罰則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
無本次活動號碼者。
不遵守競賽規則及裁判指揮,經判定者失格者。
未將號碼布完整佩掛在胸前者。
未將晶片掛在鞋面者。
報名資料與本人不符者。
跑錯跑道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補給、扶持…)。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等)。
私自塗改、更換號碼布或與參賽資料不符者。
參賽者有其餘同伴使用任何方式(或交通工具)之陪跑。
注意事項
進入終點前裁判會檢視信物,請選手配合。
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大會將扣除已經產生之費用及匯款手續費後退費給選手。。
因應道路管制,為維護其他用路人之權益,敬請參賽選手依道路管制人員及裁判指示,如未能在活動限時內完成比賽,敬請聽從指揮搭乘殿後車以免影響道路開放時間。未報名者請勿陪跑。
參加者應依路標方向靠右前進並遵守交通指揮及道路交通法規、標誌、標線、號誌之規定,來回路程請遵守交通路況及注意本身安全。
為維護其他用路人之權益,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車輛通行,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成績證明:完跑立即發給,請於比賽當天領取完畢,如未領取恕不補寄。(若遇大風大雨、停電、當機、網路斷線等意外,完賽證書改由完賽一週後,於大會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成績於賽後一週內公佈於網站。
請隨身攜帶身分證明(身分證)備查。
賽後歸還晶片退100元晶片押金。
※代跑或轉讓者,如有意外發生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
保險特別說明
凡報名參賽者,大會將替每位選手與工作人員辦理保險,倘若於競賽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合約辦理,不得異議。
報名表內各欄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
請選手檢視自已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
本活動提供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投保金額: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年9月2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30027059號函,執行本次活動,以達成參與者安全與權益為活動原則。
每人體傷責任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以上。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特別不保事項: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於(胸悶、胸痛)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不明原因頭暈
突然失去知覺
高血壓(>140/90㎜Hg)
心臟病
腎功能異常
糖尿病
高血脂(總膽固>240mg/D1)
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癲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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