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獎勵辦法:
(一)為了鼓勵及扶植台灣選手,外籍選手參賽可領取總排名成績證書;但不提供各參賽項目總排名及分組排名的各種獎項(含獎金,獎盃,獎品....)。
(二) 全馬組(42.195K)部份
1.男女總成績獎:
(1) 男子組總成績前5名頒發精美獎盃乙座,另分別頒發獎金第一名NT$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7000元、第四名6000元、第五名5000元。(本獎項獲獎選手不列入分組優勝排名)
(2) 女子組總成績前5名頒發精美獎盃乙座,另分別頒發獎金第一名NT$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7000元、第四名6000元、第五名5000元(本獎項獲獎選手不列入分組優勝排名)。
2.分組優勝獎:
各組依其報名人數決定優勝選手頒獎名額,錄取原則為「20人以下錄取一至五名,21~80人組錄取六至十名,81~120人錄取十一至十五名,121人以上錄取前十六至二十名」,各組報名未滿10人錄取1~3名。實際錄取名額,將俟活動報名截止及人數統計確認後酌予調整,並以網路公告資訊為準。得獎選手均頒發精美獎盃一座。公僕組於受獎時應出示服務證明文件。
(三) 半馬組(21.0975K)部份:
1.男女總成績獎:
(1)男子組總成績前5名頒發精美獎盃乙座,另分別頒發獎金第一名NT$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本獎項獲獎選手不列入分組優勝排名)
(2)女子組總成績前5名頒發精美獎盃乙座,另分別頒發獎金第一名NT$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本獎項獲獎選手不列入分組優勝排名)。
2、分組優勝獎:
各組依其報名人數決定優勝選手頒獎名額,錄取原則為「20人以下錄取一至五名,21~80人組錄取六至十名,81~120人錄取十一至十五名,121人以上錄取前十六至二十名」,各組報名未滿10人錄取1~3名。並以網路公告資訊為準。前五名頒發精美獎盃乙座;第六名以後選手頒發精美獎牌乙面。公僕組於受獎時應出示服務證明文件。
(四)健康組(7K)部份:
分男女兩組,男子組取前25名,女子組取前25名,均頒發精美獎盃一座。
注意事項:
1. 健康組比賽成績統計以傳統方式辦理。半馬組、全馬組比賽成績將配合晶片作業及現場即時公告作業,參賽選手個人資料均將於大會電腦資料庫中建檔,姓名及編號並印貼於號碼布上以供辨識,凡資料不實或代人參賽遭檢舉作弊並經大會查核屬實者(請參賽選手攜帶個人身份証件備查),一律取消該名選手參賽資格並不予登錄成績,違規選手不得提出異議。
2. 完成證書於賽後當場發放領取,逾期恕不補寄。
3. 全馬組中途提供飲食補給服務,參考內容如下表:
*補給站配置將依照最後探勘結果、做適度調整。
4. 健康組於3K處設補給站(終點發放水、餐盒); 半馬組每3K設一補給站。(終點發放水、完成獎牌、便當及伴手禮)
5. 參賽選手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比賽沿途若發生身體不適情形,請切勿勉強,並就近向大會志工請求協助支援,全馬組將於25K及35K處各設置簡易醫護站,沿途並有機動救援志工、救護車及收容車來回巡邏。已過大會規定時間(6.5H:00:00)未能跑抵終點之選手,請搭乘大會收容車回到會場,不願搭乘者應自負安全之責。
6. 參賽選手跑抵終點時若無大會號碼布、起點檢錄標記及折返點信物者,或於大會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全程者,其名次及成績均不予計算,且恕不頒贈完成獎牌及成績証明書。另為維持賽會秩序及品質,大會有權將未佩戴大會號碼布下場參賽之跑者隔離賽道,請各位跑者配合。
7. 參賽選手跑抵終點時,請依大會設置之動線依序完成各程序: (1) 頒贈完成紀念獎牌(2)領取礦泉水及毛巾、便當、伴手禮。(3)領取成績証明書。
8. 參賽選手成績將於大會現場張貼公告,如對成績有異議者,請於比賽當天向大會服務台申請查核及修正,逾期申訴者恕不受理。
9. 為服務選手,大會設有衣物保管處提供各位選手置放個人物品,活動結束後憑號碼布領取,惟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處理,若有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10. 賽前如遇颱風、全國宣佈法定流行疫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主辦單位為考量選手及參與者安全,有權宣佈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相關比賽變更通知請密切注意。
11.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正視自己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競賽前2個鐘頭吃早餐。主辦單位對於規劃之賽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主辦單位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貳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參賽選手如另有需要,請自行辦理加保。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該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二)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上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特別不保事項:(一)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二)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選手如遇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12. 住宿資訊:
另行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