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計時系統:
(一) 本賽事5公里健跑組、10公里挑戰組、23公里超半程馬拉松組,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晶片請務必牢固繫於鞋上,請勿將晶片置於腰袋或肩袋中,以免感應不良)。此晶片押金將於比賽會場選手交還晶片時發還,賽事當天未交回晶片者,押金恕不退還。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報名網站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
(二)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本次賽會5公里、10公里組及超半程馬拉松組採晶片計時,成績一律採大會時間(鳴槍)計算,大會依選手抵達終點時之時間作為成績統計之依據(選手自通過起點至終點的晶片時間會在完跑證書上註明)。沿途之折返點,選手必須領取信物,無折返點之信物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獎牌及成績證明。
(三) 超半程馬拉松組選手請依序排列出發,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四) 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2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犯規罰則: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一) 不遵守裁判引導者。
(二)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三) 禁止於比賽行進路線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
(四)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忙而獲利者(如搭車、扶持)。
(五) 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配帶於鞋子上,無任一檢查站時間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六)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資格不符合者。
申訴:
(一)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以田徑比賽規則有同等異議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30分鐘內向大會裁判長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NT1,000元由大會競賽組簽收並發給收執聯,所有申訴以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則沒收保證金。
注意事項:
(一) 衣物保管事項:
1. 保管時間:105年10月02日上午5:00至中午12:00。
2. 保管地點:社頭芭樂市場織足藏樂館前廣場;請將衣物交至此處工作人員,比賽結束後,憑號碼布至原處領取衣物。
3.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貴重物品遺失,一概不負責。
(二) 安全事項:
1. 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限制時間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距離組別。依安全第一為原則,大會裁判或醫護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2.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3. 參賽選手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折返點者,裁判有權要求跑者中途必須搭乘殿後車輛返回終點。
(三) 晶片使用保管事項:
1. 本賽事23公里超半程馬拉松及10公里組、5公里組使用晶片計時,請詳閱報名網站之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責。
2. 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3. 隨身請攜帶身份證明備查。
4. 賽事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逾期未繳回晶片者,押金恕不退還。
(四) 比賽前如遇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比賽將延期處理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若因任何因素無法參加者,報名費恕不退還。
(五)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賽會網站與本府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公共意外險:
(一) 注意事項:選手應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有關本身疾患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投保每人新台幣二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二) 承保範圍:
1.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I.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II.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 特別不保事項:
I.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II.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III.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