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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方式:
晶片計時
(一)每一位報名競賽組的選手皆會收到大會提供的計時晶片;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報名網站上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
(二)馬拉松組、半程馬拉松組及小馬組全部採晶片計時,成績計時以鳴槍為開始,大會依選手抵達終點時之時間作為成績之依據。沿途設有信物站作為檢查,經過信物站時,請務必向工作人員索取信物,並配帶於『右手腕』上以利大會裁判判別;若無起、終點與折返點信物的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發給成績證明。競賽組全部成績一律採大會時間計算。(選手自通過起點至終點的晶片時間會在完跑證書上註明)。
(三)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四)全馬組、半馬組及小馬組,賽後憑號碼布及晶片至『餐券兌換處』兌換消費券。
(六)號碼布請別在前胸,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計時及名次。
犯規罰則: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不得進入賽道或取消比賽資格及成績。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無本次活動號碼布、參加卡、無折返點信物者。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並未將信物戴於手腕處者 (便利裁判名次之判定)。
未達起跑時間超過起跑線者。
嚴禁於競賽行進路線上滑行直排輪、滑板及滑板車。
(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 (如乘車、扶持等)。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 (如打架、辱罵裁判或工作人員…等)。
私自塗改參加卡者。
競賽組比賽時禁止攜帶寵物(狗)同時進行,違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氣象資訊:
10月份台東地區平均溫度25.7°C,平均高溫度29.3°C,平均低溫度23.1°C,相對濕度72.5%。
注意事項:
(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 交通管制:10月9日(比賽日)大會區域實施交管,除了大會工作車輛與大會貴賓車輛外,其餘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會場。
(二) 選手停車請依指示停靠於指定停車場。
(三) 衣物保管:
1. 選手若要衣物保管請每人自行準備袋子,以裝成一袋為限(禁止分裝二袋以上,無裝袋者不予代為收管),保管當天請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章收件後才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查核後才可領回保管衣物。
2. 大會將於2016年10月9日早上06:00時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2015年10月9日15:00前領取保管物品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
(四) 安全事項:
1. 安全第一,比賽前一週若有多日連續豪雨、地震發生、全國法定流行疫病或比賽當日若逢風雨,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比賽或另擇期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2.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醫師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及道路落石安全,中止或暫停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3. 請攜帶健保卡、身份證明備查。
4. 參加人員需保證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病、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5. 競賽途中選手不得由車輛或人員陪跑,競賽時路段實施交通管制。
6. 本活動交通膳宿費用均由選手自付。
7. 請選手於活動前1日須睡眠充足,及避免空腹參加比賽。
8. 本次活動大會將為每位完成報名手續之選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9. 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更換人名、參賽組別、報到方式。
10. 落石注意守則:
小落石往往是大落石的前奏,須提高警覺迅速離開,並警告他人。
於落石或有落石聲,而無法快速離開時,應緊靠山壁雙手抱頭蹲下。
11.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12. 本會對於在比賽中發生的傷病只進行應急處理。對於被盜或與比賽無關之事故不負任何責任,請特別注意。
13. 賽後公佈之活動照片,原始檔案版權均屬攝影者所有,本會無權私自轉讓。
14. 本活動為提倡環保,請選手自行攜帶環保杯。
申 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異議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1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各位親愛的跑友: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原素,請各位正視自己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競賽前1個鐘頭吃早餐,跑步的過程中要適量補充水分。如果感到任何不適,就該慢下來改用走的,甚至是停下來休息,待情況好轉再繼續跑,硬撐是最危險也最不必要的做法。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三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參賽選手如另有需要,請自行辦理加保。
(公共意外責任險是目前台灣競賽活動中主辦單位唯一可投保類別,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註:凡參加活動選手必需自行辦理個人意外保險。
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
請參賽選手詳讀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如因主辦單位之活動設施或工作人員之責任疏失導致選手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保險公司予以理賠,但如果因選手個人因素而導致的自身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保險公司則不予理賠。此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個人意外險不同(需主辦單位有疏失之責任,且於活動時間中規劃之場地及活動路線範圍中,保險公司才予以理賠),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二)、特別不保事項: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請欲參加之選手務必同意以上簡章所有內容,衡量自我健康狀況再行報名,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