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个人装备】:速干衣裤,登山 徒步登山鞋,百变巾,手套、帽子、雪套,防护眼镜,小坐垫,登山杖,垃圾袋,水要带足【公用装备】:登山静力绳、对讲机、急救药品及相关器材。
【对讲频率】:主频455.045
【注意事项】
1.凡是报名者和替报名者必须阅读本条款,户外活动有风险,请酌情参加
2.听从指挥,无条件听从领队及协作人员的安排,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倡导自助与互助的户外理念,参加户外活动的朋友要热爱户外运动且身心健康。在活动中请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不要随意打闹,听从领队的指挥,遵守团队纪律,集体行动,团结友爱,女士优先!不擅自离开行进路线路。贵重物品及手饰请勿在活动中佩带切记,为保持通讯畅通,参加活动之队员尽量配备对讲机。
3.活动中不乱丢垃圾,不破坏植被,不捕杀野生动物;鼓励拾捡垃圾,提倡环保。不污染水源,不乱写乱画,野外用火、吸烟要注意防火;在活动区域充许露营和野餐时,一定要有消防安全意识,以防引起火灾。若活动参加者违反规定而造成危害后果,由该成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尊重当地民族风俗和宗教习惯,避免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如遇有事件发生,由组织者和当事人出面协商解决。
5.报名参加活动前,请咨询医生,如有不适合参加活动的病史或身体不适症状,请勿报名!如隐瞒不报,后果自负!
6.中途若因个人原因(如体力、疾病等)退出,和其它队员承担相同的费用。
7.谢绝把户外当作廉价的旅行的朋友参与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堵车、坏车、暴风雨等)导致行程阻断,领队有权另做其它相应行程安排。
8.本次活动为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及所有参加人员,如不同意本条款请在活动前退出,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本条款各项之约定(无论自报名或替报名)。
9、本次出行的照片可能发表在论坛上,如果您认为此举可能会给您造成心理上的不愉悦,请提前告知所有持DC或DV者,并请拍摄时主动回避,否则,视为默认许可。并且提前通知。
黑龙江户外活动免责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如是自驾车活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户外活动活动中路线有很多不确定性,组织者有权根据情况选择活动路线,请参与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