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参加人员建议准备用品(具体自己决定):
1:准备好自己的洗漱用品,毛巾浴巾啥的(酒店也会有提供,自己的用着卫生)。
2:准备2天旅行的衣服,鞋子,衣服鞋子以休闲保暖为主,行程中装备可以随时寄存大巴上,大家可以不用担心带多了麻烦。
3:雨具,帽子,女孩子记得带上防晒化妆品用品,围巾等出行装备。
4:必带身份证件(入住酒店用的)。
5:行李箱一个,双肩包一个,行走时装一些贵重用品或是简易物品。
6:相机、手机以及对应的充电宝,确保记录一路上的美丽风景,带回记忆。
7:准备一些旅途中的食物,以便路途充饥。如干粮,小零食、水果、饮料。
★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哮喘病患者、孕妇及未知疾病严禁参加
1:认同自助原则,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自助游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整个活动所有队员共同进退,不得擅自改变行程路线,遇到困难或问题共同解决,意见分歧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
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为应对一些不可抗拒因素(如堵车等情况)。领队有权在不改变景点数量的前提下,对行程的先后顺序做出改变。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领队不是保姆,请每个人对自己负责、对团对负责,主动分担各项工作。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活动参加者必须是身心健康人士,有慢性疾病患者请告知组织者;若因隐瞒病情导致游玩活动中突发病情,组织者将尽人道主义尽力救助,但不负责因病情引起的任何责任。
9:绿色环保文明,人人从自我做起,请勿随地丢垃圾、垃圾必须携带至垃圾筒处丢弃;请勿随意在风景所在地刻画留字、如有发现将严肃批评,若损坏文物则报警送纠。
10:以上9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备注:
1.上述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说明。
2.因天气原因,景区人数管制等原因,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旅途中可能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或减少景点。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行程需要更改、造成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组织者负责协助解决或退还相应门票款,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大闽户外】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