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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安排】
第一天:早6点00分出发,自备一顿午餐车上吃,大约中午到达吉林蛟河拉法山风景区,带领大家游览关东祁山拉法山的秀美与险峻,游览时间大约5-6小时,大约下午5点在景区门前集合上车,前往蛟河市区,星级宾馆标准房入住,分配房间后,在宾馆餐厅集体晚餐,餐标为:10菜1汤,提供限量啤酒和饮料。餐后自由活动。晚十点准时休息。
第二天;早6点00起床,六点30分早餐,七点出发前往松花湖风景区,约早八点左右到达松花湖码头,首先带领大家乘船饱览松花湖的秀美风光。之后前往庆岭美食街午餐,(餐标:8菜一汤)并可品尝正宗的当地名菜“庆岭活鱼”餐后集合乘车前往庆岭风景区游览,登山赏景,观壮观的庆岭瀑布群。餐后乘车返哈,约晚上8点到达哈市。圆满结束本次活动。
【住宿标准】:宾馆标准房
【房间分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分配房间。自由组合,无法组合的最后由领队统一安排。
【饮食标准】:两正一早。两正餐均为10菜一汤。第一天晚餐提供限量啤酒和饮料。
【门票减免】拉法山风景区和庆岭风景区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1.2米以下儿童、6级以上残疾证、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带钢印的记者证给予免门票政策,对1.2—1.5米儿童、军人证、学生证按门市价半价收取。请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带上有效证件,我们将按团体票价与实际发生的减免差额返还门票款。
【活动强度】:景区休闲游,低强度、低危险。
【活动人数】:38人或是54人(够35人成行)
【队员要求】:无特别要求,景区线路老少皆宜 。
【活动地点】:蛟河 拉法山 庆岭瀑布 松花湖
【活动领队】:寂静的水
【活动时间】:2016年8月27日-28日在【总第五期】;
2016年9月24日-25日在【总第六期】;
【活动费用】:380元(含:往返豪华大巴车费 、拉法山景区门票、松花湖游湖船票
庆岭瀑布门票 、两正一早餐费(两正餐均为8菜一汤)、标准房住宿费(独立卫浴) 。
【缴款方式】出发时缴纳,出发前一天至出发前如果临时有事不来无人顶替座位请支付180元座位费和住宿 预定费。
【集合地点】
第一集和地点:南岗原华侨饭店(红军街邮政街交叉路口),早5.50集合6.00出发,过时不候;
第二集合地点——省政府开往三大动力路(安乐街)方向101公交站台早6.10集合,6.20
第三集合地点——安乐街乐松广场火炬下6.20集合6.30出发
*注:各站点请按集合时间候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因自己迟到造成没有赶上车的请主动补交车位费180元。
【出行方式】包车出行,所用车辆为车况好,手续齐全、带座位险的豪华空调旅游大巴。此次车辆行进总里程预计为700公里,单程行车时间5-6小时。
【乘车提示】:户外俱乐部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座位号,不接受特殊座位安排,一人一座不超员, 请换位思考,敬请谅解。晕车队友,请谨慎报名 。
【座位提示】:乘车座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座位号,不接受特殊座位安排,一人一座不超员,请换位思考,敬请谅解。晕车队友,请谨慎报名。
【友情风险提示】:
1【关于保险】建议选择大众保险“众行天下-慧择户外运动”保险计划单日计划B,三日计划A均为5元,请点开网站导航栏中的《购买保险》:点进链接http://cps.hzins.com/szdhw/查找适合自己的计划,交款后切记投保编号!保险人发生事故后须自行与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理赔事件与本网站及收领队组织者无关。
2有高血压、心脏病者谢绝参加。
3本次活动风雨无阻,拒绝空降。
【注意事项】
01、凡报名参加水之队户外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全部内容:本次活动是自发的户外运动,我们遵循安全、环保、节俭、友爱的出行方式。登山有风险,请谨慎报名。参与者均视为签订了户外活动责任书。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团队及领队、发起人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02、报名参加活动者必须记下领队的电话,有事请及时和领队联系。
03、凡是被确认的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在活动开始日的前一天中午12点前,告知领队,否则必须按约定补交车费,并自觉和领队联系缴纳车费。
04、请确认后的队员在活动前一天晚上再看一下报名情况及活动跟帖,以免活动计划调整影响了自己的情绪,并且需要使用电话或者短信向领队再次确认参加活动!
05、报名者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人士。
06、原则上禁止未成年人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参加活动,除非监护人带领并公开声明负责其安全。
07、原则上拒绝携带宠物参加。
08、代他人报名者,应了解被代替报名者的情况并对其负责。本协议对外挂同样适用,由代报名者负责确保外挂完成本协议内容,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
09、活动中要注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加强纪律性,必须具有团队观念。
10、反对未经同意离队私自行动!反对脱离队伍暴走!
11、恐高者或者患有不适合户外运动疾病者严禁参加活动!
12、注意防火,禁止在树林等有易燃品之场合吸烟、用火。
13、注重环保,不可乱扔垃圾。不可降解之垃圾应装入垃圾袋带须具有团队观念。
14、反对未经同意离队私自行动!反对脱离队伍暴走!
15、恐高者或者患有不适合户外运动疾病者严禁参加活动!
16、注意防火,禁止在树林等有易燃品之场合吸烟、用火。
17、注重环保,不可乱扔垃圾。不可降解之垃圾应装入垃圾袋带
【免责条款】
1、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水之队户外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水之队户外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及任何参与人亦不承担任何民事与刑事责任。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范围遵照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条款。
3、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水之队户外团队及发起人及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代未成年人报名或带领未成年人参与活动者即便组织者或领队同意,也不视为水之队户外团队及发起人、领队或组织者承担任何责任。参加活动前,务必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条款。参加人报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4、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声明和免责条款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总管和队员。
本免责条款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即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凡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已经口述下列各项声明】
1、我了解本次户外活动是一次自助结伴户外活动。
2、我了解本次户外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整个活动期间,我将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3、我保证在本次户外活动中遵守团队纪律,服从领队,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约定,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
4、整个户外活动期间,我保证携带合适的装备、足够的食品、饮水,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5、我自愿参加本次水之队户外活动并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