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西塘 乌镇 苏杭(6日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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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阿青建议准备用品(具体自己决定):
1:准备好自己的洗漱用品,毛巾浴巾啥的(自己的,用着卫生)
2:准备6天的衣服,多少自己斟酌,。
3:雨具(可遮阳,可挡雨)。还有帽子,
4:女孩子记得带上防晒用品或是保湿用品(针对冷天或热天准备,或个人需要)
5:电吹风,主要针对需要的妹子的建议(酒店电吹风有限,自己带上,免去排队的辛苦)
6:身份证件(入住酒店用的)
7:行李箱一个。双肩包一个,行走时装一些贵重用品或是简易物品。
8:一双平底鞋或是运动鞋。方便徒步,以免脚部酸痛,拖鞋一双(冬天就要准备保暖防风的)
9:u型气枕,套在脖子上车上休息,旅途必备,增加睡眠舒适
10:保温瓶一个,行程中可以装开水,特别是肠胃不好的朋友
11:厚外套或是小毛毯,在车上休息的时候,可以盖在身上以防着凉
12:棉帽子,棉手套,围巾等(针对冬天的外出活动准备)
13:个人特殊药品((比如创可贴、舒经活络的药水,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
14:膝盖、脚腕不好的朋友请注意防护,最好穿护膝、护腕
15:准备一些旅途中的食物,以便路途充饥。如干粮,小零食,即使你不吃,也可以给阿青
【注意事项】
★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哮喘病患者、孕妇及未知疾病严禁参加★
1: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7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厦门晴天户外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如有发生意外,组织者会协调队员和保险的保险事宜。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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