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1、【接站】举黄色“天门山假期”导游旗接站,接站前日接团导游会按确认件信息、短信联系客人,请配合通知客人积极回复。
2、【小交通】费用自理天门山小索道25元/人/次,电动观光扶梯32元/人/次,玻璃栈道鞋套5元每人。
3、【住宿】客人入住前请出示身份证并主动交纳房卡压金,入住酒店时,请检查房间里所有设备及用具,如有损坏缺少及时联系酒店,湖南提倡绿色环保,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需自备,请理解。
4、【饮食】请注意饮食安全,讲究饮食卫生,10人一围、八菜一汤。不够10人保证一人一菜。
5、【免责申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管制、交通意外堵车、景区人多需排队等侯)等无法遇料因素,会引起如下意外情况:①无法发团、②只能看到行程中的部分景点、③临时调整住宿地点、④不能及时返程等,由此引起的损失我社将参照相关旅游管理条例进行协调(限长沙本社按时发班起止)必须身体健康且有自理能力的客人参加此线路,中老年人尤其是患病者参加旅游,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如游客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
6、【增加费用】长沙增加住宿四星同级100元/人/晚,挂三星80元/人,三星同级60元/人、二星同级50元/人;高铁单趟15元/人、机场单趟20元/人、为提高餐饮接待质量,全程只含行程所列餐,请给于理解。
7、【中转接送站】本社只负责按贵社通知时间(确认件)在机场、高鉄、火车站出站口接送,如因委托方责任或航班、火车、高铁延误以及客人本身原因造成客人滞留,原定行程不能继续的本社只负责配合调解,不承担任何责任。
8、【行程要求】请各新老客户必须确保客人手持行程单与我方确认件确定行程完全相符,否则因组团社或委托方原因(行程不一致)而造成费用增加、或行程不能继续的。本社只配合调解但不承但任何责任。
9、【接待质量】我社接待质量是以传真确认件的约定及客人在当地所签的意见表为准,如游客在途中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谅解我社不予处理,请委托方提醒客人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
10、行程期间要求客人注意安全并妥善保管好行李物品,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本社配合协助追讨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用车提示】散拼用车只保证客人一人一正座、团队人数由本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社只保证用车合法性。因散拼团操作的特殊性,在保证不影响行程的前提下景区需套团用车或根据人数增减更换车辆,敬请配合。
公司地址:湘潭市福星中路宝塔高峰楼(盘龙名府往体育中心方向200米,右手边马路进来500米,宝塔院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日需提前预约)
交费后需登记活动日期、活动地点,所有参与人员名字、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其他备注(如自驾车,请登记车牌、车型,是否需安排拼车),交费留位后,领队将于活动前一天傍晚6:30前发集合短信,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