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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渊明户外自驾、包车活动免责声明
一、风险的承担
在此我声明: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我自愿参加此次活动,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如在活动中由于本人发生疾病或者在徒步、登山、穿越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蛇、蜈蚣等毒虫咬伤、意外砸伤、交通意外事故、台风意外事故等和自己在活动过程中由于高反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伤害,一切后果由我本人承担,联系人、组织者和领队、副领队和同行的队友不对我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1、此次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3、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户外活动不是旅游,也不是旅行社,建议大家自行购买商业的人身意外保险。
5、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由参加者自负。
6、如是自驾、包车活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7、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不会游泳者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
8、该免责声明必须参加者自己签名,代为签名者视作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代签者承担后果。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9、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我了解本次活动是AA制自助结伴户外活动,我了解本次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我将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我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