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产品说明】
1.最晚在出行前1天您将收到出团通知书或确认电话,敬请留意,保持电话畅通。集合时间请参考网站披露信息,具体时间请以出团通知书或导游通知为准;
2.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3.此产品不接受3人间加床及拼房,敬请谅解。如订单人数为奇数,请在后续附加产品页面中选择单人房差选项;
4.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且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执行原行程计划,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变更,组织者实行多退少补,敬请配合;
5.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6.如遇路况原因等突发情况需要变更各集合时间的,届时以公布为准。
7.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8.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如您选择中途离团,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不退任何费用。回程机(车)票仍可使用,请自行赴机场(车站)返回;
9.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优惠证件的游客可享受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具体以出行当日景区公布政策为准。请具备条件的游客携带好相关证件,届时由导游统一安排,按打包行程中客人已享的优惠价格,现场退还差价。
【退改规定】
1.组织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30日至15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前14日至7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前6日至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旅行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30日至15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前14日至7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前6日至4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