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责任声明】:
1、本次活动为洛阳户外组织发起的自助游户外活动。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洛阳户外”除收取领队服务费用外,并不从活动组织中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2、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在造成伤害过程中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驴友的伤害结果和领队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因雷击、台风、泥石流、雪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件所造成的事故,发起者和活动领队不对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3、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非领队责任的,领队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4、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非领队责任的,领队组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收队及其他队员。
6、活动结束后,队员照片可能会上传到论坛或网络相册发布;如果不希望自己的照片及视频出现在网络上,请提前声明,并在拍摄时主动回避。
注意事项
一.下码头服务区设有更衣室,淋浴室,公厕等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方便;
二.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孕妇、酒醉及8岁以下儿童和高龄老人等不适宜参加漂流的游客,谢绝参加漂流运动;
三.1.1米以下年满7周岁的儿童须在家长陪同下漂后半程平缓河段;
四.漂流时不可将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类电子产品、首饰等)及现金和皮鞋携带上船,若有翻船或其它意外事情发生,漂流公司和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游客所遗失的现金和物品;若感觉机会难得一定要带相机的话,最好带价值不高的傻瓜机,事先用塑料袋包好,在平滩时打开,过险滩时包上,而且要作好丢入水中的思想准备;戴眼镜的你一定别忘了用皮筋系上眼镜;
五.请不要把带尖、刃的利器带上船,以保证游客人身及船体的安全;漂流中请不要用手、脚支撑石头,以免受到伤害;
六.登船前请务必穿上布鞋,胶鞋并扎紧,不要赤脚或者穿拖鞋参与漂流;
七.漂流中翻船属正常情况,请游客穿好救生衣,不得随便下船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自行动。即使游泳也应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不得远离船体独立行动;若遇翻船,您完全不用慌张,要沉着,因为您穿有救生衣;
八.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并抓住艇身内侧的扶手带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在漂过急流时,应与艇身保持平衡,。如坐在后面,身体应略向后倾,双人保证艇身平衡并与河道平行,顺流而下;
九.漂流设有戏水河段,请不要在落差和流速大的河段打闹、戏水;
十.漂流时请不要用手.脚支撑河内石头,以免受到伤害;
十一.请爱护船只和漂流器材,出现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十二.在河水流量偏大的时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参与漂流;
十三.漂流到达终点时,请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顺序上岸,完整交回漂流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