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介绍
注意事项
【对讲频率】:438.00【公用装备】:旗帜、对讲机、简单药品、静力绳
【个人物品】:登山徒步鞋、旅游鞋、速干衣裤、运动衣裤等、百变巾、手套、帽子、雪套、防护眼镜、小坐垫、登山杖、小食品、垃圾袋、水和饮料要带足。
【集合地点】:
第一集合地点:长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南直路上公滨路方向,77、116、53、78路昌辉假日饭店车站台)6.00分集合,6.10分发车。
第二集合地点:三大动力路松雷商厦肯德基门前6.10分集合,6.20分发车。
第三集合地点:公路大桥望江宾馆门前6.20分,集合6.35分发车。
第四集合地点:江北有上车的随时联系林中悠扬
注:请按集合时间到达各站点候车,寻找黑龙江1798户外群旗帜,所乘车辆前风档玻璃处有1798户外标牌。准时发车,过时不候。因个人原因迟到造成没有赶上车,或误上错其他车队的,请主动补交车位费200 元。
【座位提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座位号,不接受特殊座位安排,晕车者请谨慎报名 。活动出行前如人数有变化,请手机发送短信告知活动召集人。请出行人员在出行前一天晚上及活动当日,保持电话开机畅通。活动出行前一天及时浏览群有关出游的相关信息,在群内公布出行车位名单。
注:(行程中如遇不可控因素,领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计划或提前结束计划。乘车途中会遇有路途颠簸或急刹车等紧急情况,如不听劝阻,因不扣好安全带,以及在车内因站立不稳导致的危险后果自负)
【门票减免政策】:活动中,如遇有景区活动,特惠价半价证件无减免政策,全免门票证件依据实际发生回程车内返还。有景区优惠证件者,请携带(军人证、军残证、残疾证、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等),若证件给与减免门票则与团队优惠票款差额将退回。本次活动是纯休闲活动适合所有人参加,装备无严格要求。参加活动必须遵守纪律,按照约定时间归队,注意环保不乱扔垃圾,对天气敏感者谨慎报名。
【特别声明】:
活动适合喜欢户外身体健康的朋友参加,为使活动更加圆满和每位参加者身心愉悦,以下七种人禁止报名:
一、不服从指挥,我行我素者;二、对收领队和其他参加人员不满者;三、对收费有异议,对餐饮与乘坐车辆有过高要求不能服从安排者;四、因各种原因被踢出群后态度不端正或心存不满者;五、严重晕车者,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等突发疾病不适合户外运动者;六、把户外当成廉价旅游酗酒和挑毛拣刺者。七、请晕车的队友自备晕车药,必须自备垃圾袋,自觉维护整洁的车内环境。
【友情风险提示】:
2、有高血压、心脏病者谢绝参加。
3. 本次活动风雨无阻,拒绝空降。
【注意事项】
1、凡报名参加黑龙江1798户外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全部内容:本次活动是自发的户外运动,我们遵循安全、环保、节俭、友爱的出行方式。登山有风险,请谨慎报名。参与者均视为签订了户外活动责任书。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团队及领队、发起人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2、报名参加活动者必须记下领队的电话,有事请及时和领队联系。
3、凡是被确认的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在活动开始日的前两天中午12点前,告知领队,否则必须按约定补交车费,并自觉和领队联系缴纳车费。
4、请确认后的队员在活动前一天晚上再看一下报名情况及活动跟帖,以免活动计划调整影响了自己的情绪,并且需要使用电话或者短信向领队再次确认参加活动!
5、领队有挑选队员的权利,并不做任何解释。优先确认以下队员:(1)领队熟悉的老队员(2)认路且愿意带队者(3)摄影摄像师(4)医护工作者(5)写户外游记者(6)能活跃气氛者(7)有其他特长者。
6、报名者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人士。
7、原则上禁止未成年人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参加活动,除非监护人带领并公开声明负责其安全。
8、原则上拒绝携带宠物参加。
9、代他人报名者,应了解被代替报名者的情况并对其负责。本协议对外挂同样适用,由代报名者负责确保外挂完成本协议内容,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
10、活动中要注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加强纪律性,必须具有团队观念。
11、反对未经同意离队私自行动!反对脱离队伍暴走!
12、注重环保,不可乱扔垃圾。不可降解之垃圾应装入垃圾袋带回。
13、恐高者或者患有不适合户外运动疾病者严禁参加活动!
14、注意防火,禁止在树林等有易燃品之场合吸烟、用火!
15、包车活动拒绝自驾尾随。
【免责条款】
1、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黑龙江1798户外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黑龙江1798户外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及任何参与人亦不承担任何民事与刑事责任。
2、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范围遵照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条款。
3、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黑龙江1798户外团队及发起人及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代未成年人报名或带领未成年人参与活动者即便组织者或领队同意,也不视为黑龙江1798户外团队及发起人、领队或组织者承担任何责任。参加活动前,务必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条款。参加人报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4、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声明和免责条款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总管和队员。
本免责条款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即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凡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已经口述下列各项声明】
1、我了解本次户外活动是一次自助结伴户外活动。
2、我了解本次户外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整个活动期间,我将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3、我保证在本次户外活动中遵守团队纪律,服从领队,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约定,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
4、整个户外活动期间,我保证携带合适的装备、足够的食品、饮水,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5、我自愿参加本次黑龙江1798户外活动并同意以上声明!
报名前请细心阅读以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