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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0硬汉连-韭园-潭柘寺-圈门-轻装快穿(1日行程)

更多介绍

七、参与自助性质户外活动须知
发贴人的权利和义务
1.领队组由总领队、领队、收队组成。总领队由活动发起人担任,其余成员从队员中甄选。
2.总领队(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决定参与活动人员名单。
3.总领队(活动发起人)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取消或变更活动计划。
4.领队组有权组织协调活动、调用食品药品以及通信设备。
5.领队组有义务维持队伍的整体性,有义务劝阻无组织纪律的队员。
6.领队组有义务组织队员处理各种紧急事态,详见紧急状态。
7.领队组不对不听劝阻强行离队的队员承担任何责任。领队组不对任何人承担法律责任。
8.领队组无权约束任何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自由权。
八.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
1.队员有权选择参加或退出本队活动。
2.队员有权将自身任何问题告知领队组。
3.队员有权选举财务官(CFO) (在有公摊费用的时候)。
4.队员有权要求财务官(CFO)及领队组公布和就财务问题答疑。
5.队员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间集合,过时不候!
6.队员有义务服从领队安排。必须服从活动备案中关于紧急状态处理的要求。
7.队员有义务注重环保生态,护林防火等社会公德问题。
9.队员有义务遵循所到旅游
地区的风俗习惯。
九.免责条款
1.免责声明: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
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财务官。
2.危险声明: 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
领队组和财务官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
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3.紧急状态:遇到自然灾难,所有队员听从领队安排,领队有义务等全队安全后再行下撤。
遇到火灾抢劫,所有队员进行有效救助,无效时迅速和 110、119、999联系。
遇到急性疾病,全队活动暂定,直至患病队员病症解除或得到医务救护后。
遇到体力不支,根据队员情况,在确认可以安全返城时由领队组织部分下撤。
遇到天气突变,根据全队情况,在确认可以安全返城时由领队组织集体下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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